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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能否自由放言 事关中国兴衰

2016-02-26 李永忠 领导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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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反复证明,凡是与禁言相伴,通常是执政的衰败及王朝的没落!建党91年、执政63年的历史同样证明,凡是敢于放言的时期,通常是我党兴旺发达的时期;凡是鸦雀无声的时期,必是我党严重失误的时期。  

面向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又一次站到了为实现“中国梦”而放言的新起点上。

能否放言成为政权兴衰的重要标志


盛世赢在敢放言,末代输于常禁声。

大唐盛世的魏征因屡屡在皇上面前放言而名垂千秋,而主政苏联11年的赫鲁晓夫“退休”后,竟然要靠偷听美国之音来了解世情、国情和党情。

我党执政以来,党的八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因民主讨论和自由发言留下了辉煌的印记。其发言人数之多,代表面之广,形式之活泼,在历届党的会议中少有。

而苏共长期搞经济、政治和言论三垄断,控制舆论,禁锢思想,《真理报》上无真理,《消息报》中无消息,全国上下万马齐喑,全党上下众人诺诺,上级不了解下级,下级不信服上级,党听不到人民的声音,人民不信党的声音,党群疏离,干群分化,最终无人能替天下负责。

言论垄断,因言获罪,则是“旧制度”的重要特征,进而成为“大革命”的主要原因。好制度保障好环境,营造放言好氛围。中国宪法明确保护公民言论,赋予公民监督和批评公权力的权利,也即赋予公民放言的权利。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强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放言是宪法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历史经验证明:敢放言,个人确有风险;如禁言,执政者必有危险。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面临两个最基本的课题:第一仍旧是下决心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改革不可废,承诺不可弃”;第二就是如何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宪政法治,依宪、依法执政治国。

怎么放言成为能力和勇气的重要体现


放言既需要文史哲的修养和语言文字的能力,更需要政治的智慧和理论的勇气。

在某个特定时期、特定场所,确实需要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但是,这只是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策!同时,这种只做不说,是谋定而后动的只做不说,是只在局部或很小范围的说,而在外部或更大范围的做!  

邓小平同志在江西新建拖拉机厂劳动改造期间,“绵里藏针”,只做不说。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始,他却振聋发聩式频频放言。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发展是硬道理”,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是“总病根”……

放言是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的集成。改革是对现有政策、法规、法律的突破,不放胆,则不足以放言;不放言,则未必能放手。

当下中国,在既有的权力结构和政治生态下,集中易而民主难,批评与自我批评则更难。尽管中央不断提倡,批评却始终难以形成气候,放言也始终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言获罪屡见不鲜,不断发生违背宪法的不和谐事件。五年一次的党代会、每年一次的两会,除几个已退休或临近退休之士“谔谔”放言外,相当多的代表委员仍然是“众人诺诺”。

当下中国,处于历史的关口,既有广大民众对宪法赋予的放言参政的权利的保障和落实的诉求,又有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而迫切需要广开言路、凝聚共识的呼唤。  

当然,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条件,无论就时间或空间而言,马上并全部放言,在当下还只是一种追求和向往,还不可能完全做到。但党的政治生活、党的机关报刊、党的中高级干部、党代会常任制、党委权力公开等试点单位,或者设立政改特区中的先行先试,则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做得到的!

这种先行先试的部分地区、部分人员的放言,所需要的只是十八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而已!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3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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